如何界定著作权法中的作品
作品的定义?
作品的定义?
作品是指在文学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根据大多数国家的版权法(见著作权)和主要国际版权公约的规定,可以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包括小说、诗词、散文、论文、速记记录、数字游戏等文字作品;讲课、演说、布道等口语作品;配词或未配词的音乐作品;戏剧或音乐戏剧作品;哑剧和舞蹈艺术作品、绘画、书法、版画、雕塑、雕刻等美术作品;实用美术作品;建筑艺术作品;摄影艺术作品;电影作品;游戏作品;与地理、地形、建筑 、科学技术有关的示意图 、地图、 设计图、草图和立体作品。
著作权法作品四要素?
(1)作品的独创性;
(2)作品范围的有限性;
(3)作品的可感知性;
(4)作品的可复制性。
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如何确定?
关于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根据《伯尔尼公约》第14条之二第(2)款(a)项的规定,《伯尔尼公约》并不直接对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作出规定,而是由国内法分别规定,基于各国立法例,国际上主要存在三种不同的法律制度:
(1) 电影版权制度
:视制片者为作者,将电影作品的原始著作权给予制片者;
(2) 法定转让制度
:否定制片者的作者地位,视电影作品为合作作品,将合作作者对电影作品享有的原始著作权法定转让予制片者;
(3) 推定转让制度
:否定制片者的作者地位,视电影作品为合作作品,将合作作者对电影作品享有的原始著作权在无相反约定的情况下推定转让予制片者。
1.中国:法定转让制度
根据现行《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中国在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上采用的是“法定转让制度”,将电影作品界定为合作作品,编剧、导演等构成电影作品的合作作者,但前述合作作者对电影作品享有的原始著作权法定转让予制片者,制片者享有电影作品的著作权。
2.美国:电影版权制度
根据美国《版权法》第101条和第201条(b)款的规定,美国在电影作品的版权归属上采用的是“电影版权制度”,将电影作品界定为雇佣作品,编剧等与制片者基于雇佣合同形成雇佣关系,作为雇主的制片者视为作者,享有电影作品的原始版权。
3.法国:推定转让制度
根据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第L.113-7条、第L.132-24条第1款的规定,法国在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上采用的是“推定转让制度”,将电影作品界定为合作作品,原著小说作者、编剧、导演等构成电影作品的合作作者,但前述合作作者对电影作品享有的原始著作权在无相反约定的情况下推定转让予制片者。
4.意大利:法定转让制度
根据意大利《著作权法》第44条、第45条第1款的规定,意大利在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上采用的是“法定转让制度”,将电影作品界定为合作作品,原著小说作者、编剧、导演等构成电影作品的合作作者,但前述合作作者对电影作品享有的原始著作权法定转让予制片者,制片者享有电影作品的著作权。
5.日本:法定转让制度
根据日本《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日本在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上采用的是“法定转让制度”,将电影作品界定为合作作品,导演等构成电影作品的合作作者,但前述合作作者对电影作品享有的原始著作权法定转让予制片者,制片者享有电影作品的著作权。